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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详情
问题: 发录用通知书时,用人单位应注意些什么?
回答:

用人单位一般会将报到时间、地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等以录用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录用者,当录用者收到并同意的,双方就劳动关系订立便达成合意。由于其性质属于要约关系,用人单位在向录用者发送录用通知后,便不得随意撤回或撤销,否则将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所以用人单位应做到未雨绸缪,提前规避风险,应对措施如下:首先,用人单位可在录用通知书中附上生效条件,如用人单位可注明要求劳动者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社保记录、等材料经审查合格,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次,用人单位应在录用通知书中规定失效条款,并有权撤回或撤销录用通知;再次,用人单位应在录用通知书中,对岗位职责及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的情形加以明确规定,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以便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及是否胜任工作的考察;第四,在录用通知书中应明确违约责任,若应聘者在承诺后未能履行如期报到上班的义务,企业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后,录用通知书中应含有冲突条款,避免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条款不一致而导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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