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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形式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新调整

来源:杭州时代光华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09-08-14 09:35:15   您是第5310位阅读者


 

在新劳动合同法与金融海啸的形势下,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管理必然要做出一些新的调整。特别是,怎样调整对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企业在“瘦身”和降低用人成本(即裁员或降薪)操作时怎样做到合法合规?以及怎样防范企业劳动争议的产生?应该说,这些问题是多数企业管理者目前不得不解决的问题。为了帮助企业做好上述工作,8月8日,左祥琦老师与时代光华的学员一起分享了如何在新劳动合同法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们的学员深深地感受到新劳动合同法对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有重大的调整,对企业人力资源现有管理方式,企业用工成本与用工模式等带来全方位的深远影响。那么针对以下四个方面的改进,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左老师给了我们详细的建议:
    第一、新劳动合同法,加强了人员招聘前期的工作要求,规范了试用期管理。
    第二、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规范了办理程序,加强了用人公司的法律责任,加大了违规行为的成本;
    第三、在各种制度的订立和变更,强调了过程的民主性。
    第四、在人员培训方面,新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公司能收取违约金的范围和对负有保密责任的人员,约定竞业限制和服务期。
    左祥琦老师是劳动法专家,资深劳动争议仲裁员、律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嘉宾之一。左老师是迄今为止将“素质”和“文化”这两个概念,形象并能量化标准解读的第一人。另外,也将战略与战术、体系与机制、行为与文化等制成的极为简单而系统全面的实操工具,得到了企业家及经理人的高度好评。
    在课程结束时,学员门纷纷向左老师咨询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得到了满意的解答,都是满载而归。与此同时,学员也对我们时代光华的课程、讲师、服务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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